最後
我在RESIGN FORM寫上最細微又最憤世的原因
1. 不能攜帶電話,沒有人權
2. LOCKER太遠,如遺留物品又要出禁區拿,好煩
3. 機場吃飯好貴,帶飯又要回到禁區外叮,根本不夠時間
4. 交通津貼不公平,應再作調整 (即係我住粉嶺得一千,住東涌又係一千)
其實我本來沒想過要寫這麼詳細
那天早上...差點被我分店的經理逼瘋(真的)
她不停問不停重複問我到底為何不做
是不停!!!!!!!!!!!!由禁區外問到禁區盡頭仍然在問(我想有半小時-.-)
直到我終於說出以上的原因...這女人真可怕
途上由輕鬆用謊言帶過的理由到中段開始企圖敷衍隨便到兩人情緒爆發再後來我先冷靜下來再安慰她
那刻我完全意識不到自己有多孩子氣 我只是不想她再煩我
其時我不停重複她不接受的答案 她一直重複"你到底明唔明我問你乜"
當下 在她眼中我發脾氣了 但她仍然在說 我沉默了一會 然後在最後一段路終於叮一聲解決了
我也忘了自己說了哪一個原因 但我一定早就說過 但她就是突然接受這答案
OMG我要死了 但我其實不認為我發脾氣 我只是想冷靜才不出聲
OK我是有說粗口 OK所以我是有發脾氣 好吧我承認
但我也冷靜得好快 當她說她有多疲累時我知道我應該體諒她的
所以最後才換成我安慰她的局面
(我也很懷疑為何氣氛轉換這麼快,先輕鬆後爆發再平靜,怪!但我承認這樣攤出來互罵還蠻爽的)
同時她也推翻了我上一篇所說的"不想要"理由
她說
"不想要?什麼叫不想要?總有一個點是讓你覺得不想要的吧
就像一個人想自殺想死,那麼是為何?總有一個點是讓他想死的"
我答"沒什麼留戀吧"
她說 "人一生下來本來就沒什麼好留戀的啊!這是什麼答案"
然後我沒有再辯下去了 反正不夠她講
又是理又是歪理
但我也承認"不想要"其實是有點的 只是怕太幼稚無聊才不敢宣之於口吧
就如我以上所寫的原因一樣 細微得連別人都會以為你是來找碴
但的確 我們都該承認 細微如塵的原因才是所謂真正"不想要"的理由
愈細微愈重要 哪怕是一顆塵 都得承認是它的存在讓你不舒服讓你不想要
我對她抱歉 也謝謝她讓我有機會面對自己的微塵
而不是隨便用藉口去搪塞別人跟自己
她告訴我 這種態度面對誰都是不對的
然後整天下來都過得不錯
每次到這種日子我都會得到"做得好又點咪又係要走"之類的話語
我該慶幸自己是有用能幹所以才讓人不捨嗎
但你知道好多時有些話不能等到最後才說的
來不及了 一切都
天知道 我是個多麼渴望被認同的人啊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